国家煤化工网讯 国家发改委日前透露,由其组织起草的《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规划(送审稿)》已经完稿,即将上报国务院,预计年内将正式出台。
《规划》规定,“十二五”期间,将在煤炭液化、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合成氨—尿素(单系列100万吨/年合成氨)、煤制乙二醇、低阶煤提质、煤制芳烃7大板块安排重大示范项目。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到2015年,基本掌握年产100万—180万吨煤间接液化、13亿—20亿标准立方米煤制天然气、60万—100万吨煤制合成氨、180万吨煤制甲醇、60万—100万吨煤经甲醇制烯烃、20万—30万吨煤制乙二醇,以及100万吨低阶煤提质等大规模成套技术,具备项目设计建设和关键装备制造能力。
《规划》重申,严格控制煤炭调入省区的项目建设,示范项目要以提高全周期能源转换效率为目标,达到二氧化碳源头减排目的。新上煤化工项目,煤价一律按照市场价格计算。
《规划》要求,示范项目“三废”要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并达到同类型装置国际领先水平。示范项目投产后第3年,产能利用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同时,在管理上,要实现投资水平合理、建设周期较短、投产运行顺利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