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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2020年全省煤炭工作要点》
作者: | 来源: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时间:2020-03-30

    河南省日前发布的《2020年全省煤炭工作要点》提出,要狠抓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煤矿智能化建设两件大事,推进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隐患排查和风险预控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四项建设,全面提升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推动煤炭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成瓦斯抽采、利用量等目标任务,打造一批示范性智能化煤矿,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要点明确,实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新标准,开展贯标、对标活动,在有机融合、重心下移、提档升级上见实效,推动地方煤矿和兼并重组煤矿标准化工作提档升级,45万吨及以上煤矿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达不到标准等级的停止井下采掘活动。

    下半年,按照新标准管理体系组织对煤矿分级现场考核,提高一级、二级矿井达标比例。

    以需求为导向,以示范为引领,将智能化煤矿标准体系建设工作与试点示范工作密切结合,挖掘标准化需求,凝练可复制的智能化开采模式、技术装备、管理经验,探索智能化煤矿标准体系建设道路。

    在进一步巩固煤矿安全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聚焦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对全省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煤矿、采深超千米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三类矿井,再次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推进高风险煤矿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按照一个煤矿一个监管主体的要求和《关于2019年全省煤矿分类结果的通知》明确的分类结果,实施分类监管执法。紧盯事故多发、不放心煤矿以及风险大、灾害重、基础差的C类煤矿,加大执法力度,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提高执法检查频次。加强长期停工停产和改扩建矿井安全监管,逐矿落实盯守或巡查责任,严防非法违法生产建设。

    附件:2020年全省煤炭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煤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筹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牢抓住严防重大事故这个“牛鼻子”,狠抓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煤矿智能化建设两件大事,推进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隐患排查和风险预控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四项建设,全面提升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推动煤炭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成瓦斯抽采、利用量等目标任务,打造一批示范性智能化煤矿,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着力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

    1.全面构建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实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新标准,开展贯标、对标活动,在有机融合、重心下移、提档升级上见实效,推动地方煤矿和兼并重组煤矿标准化工作提档升级,45万吨及以上煤矿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达不到标准等级的停止井下采掘活动。下半年,按照新标准管理体系组织对煤矿分级现场考核,提高一级、二级矿井达标比例,并建立能上能下的动态考核机制,做到“三个现场考核全覆盖”(三级煤矿半年考核全覆盖,二级煤矿抽检全年全覆盖,新申报煤矿现场考核全覆盖)。持续推进“五优”矿井创建和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实现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2.持续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煤矿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整改,严格实施重大风险定期分析研判和公示、预警、信息会商、分级发布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覆盖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体系、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线上线下的智能化平台和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实现安全风险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和消除事故隐患。

    3.狠抓安全培训。严把职业准入门槛,充分利用高等院校、职业技能学校等,集中培养一批适应煤矿信息化、智能化发展需要的管理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提升煤炭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开展煤矿安全技能提升活动,实施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推进逢考必查制度常态化。

    二、着力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

    4.完善智能化煤矿标准建设体系。以需求为导向,以示范为引领,将智能化煤矿标准体系建设工作与试点示范工作密切结合,挖掘标准化需求,凝练可复制的智能化开采模式、技术装备、管理经验,探索智能化煤矿标准体系建设道路。严格落实《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办法(试行)》《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标准(试行)》,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先进经验、完善标准,从制度保障、目标任务、技术措施、责任落实等方面,推动智能化煤矿标准落地生根。建设标准要由点到线、有线到面、由面到矿,逐步推进各系统、各采掘头面、各煤矿达到标准要求,完成智能化煤矿建设目标任务。

    5.全面推进智能化矿井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委制定的《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即将开展的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科学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智能化建设项目进度安排,加快推进采煤、掘进智能化进度。严格智能化建设标准和验收办法,坚持建成一个、验收一个、成熟一个。省属煤炭企业要力争率先各建成1处100人以下无人(少人)示范矿井。做好2020年煤矿安全改造专项(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落实,确保国补资金和省财政配套资金使用到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适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智能化标准体系知识培训,提升智能化建设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水平。

    三、着力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6.扎实开展煤矿安全整治。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在进一步巩固煤矿安全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聚焦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对全省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煤矿、采深超千米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三类矿井,再次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推进高风险煤矿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持续深化瓦斯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生产建设矿井“一通三防”全覆盖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全省煤矿瓦斯防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深入推动瓦斯综合治理,狠抓区域防突措施落实,推动煤矿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实现。严格水害防治。强化汛期安全防范,推广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落实水患区域“四线”管理,把“三专两探一撤”措施落实到位,水患威胁排查不清的,严禁一切采掘活动。强化顶板管理和冲击地压防治。加强新建、改扩建及巷道维修、扩修安全管理,严防顶板事故发生;冲击地压煤矿要切实做好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科学合理划分“三区”,落实“三专三禁”“三限三强”等防冲措施,禁止多工序平行作业,避免应力集中。加强机电运输设备管理。严格机电运输设备检测、检验、检修、维护和使用,强化现场管理,淘汰滑移支架放顶煤回采工艺,严禁电器设备失爆,严防设备带病运转和超负荷运行。

    7.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推动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为目标,制定《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重点整治内容和保障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各地和煤炭企业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实施方案,通过三年专项整治,力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提高煤矿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8.认真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严格落实《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对标对表整改落实,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切实提升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依法办矿、依法治矿。

    四、着力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9.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等法规,严格落实煤炭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实现照单履责、失职照单追责。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管理、防范、监督、检查、奖惩措施落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10.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煤矿监管部门持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分级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省政府公示的《河南省煤矿安全分级属地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名单》,抓好煤矿日常监管工作,严禁层层下放。抓好《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按照“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科学编制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切实提高煤矿监管执法效能。

    五、着力强化监管执法

    11.实施分类监管。按照一个煤矿一个监管主体的要求和《关于2019年全省煤矿分类结果的通知》明确的分类结果,坚持因地制宜、问题导向、动态管理的原则,科学确定各类煤矿执法检查周期,明确监管重点,实施分类监管执法。紧盯事故多发、不放心煤矿以及风险大、灾害重、基础差的C类煤矿,加大执法力度,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提高执法检查频次。加强长期停工停产和改扩建矿井安全监管,逐矿落实盯守或巡查责任,严防非法违法生产建设。

    12.严格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实施执法检查,制定详细的执法检查方案,加大煤矿重点工程、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要人员的检查力度,做到“一矿一策”,精准执法。加强特殊时期、敏感时段执法检查,按照“四不两直”要求,深入开展明查暗访、突击夜查。重点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跟踪落实,督促煤炭企业按照“五定”原则整改到位,对重复出现的隐患当作事故来抓并认真分析、举一反三。

    六、着力推进小煤矿分类处置

    13.科学有序推进小煤矿分类处置。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厅局《关于做好全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严格执法限期关闭一批、政策引导主动退出一批、具备条件升级改造一批,对剩余资源有保障、安全条件较好、具备合理服务年限、符合产能置换及环评要求,且能够进行综合机械化开采的煤矿,加快升级改造进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必须停下来,严禁对列入退出计划的煤矿违规设置“回撤期”,持续优化全省煤炭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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