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化工政策一直以来都是“示范先行、谨慎发展”。随着煤化工技术在一系列成功的示范装置上得到验证,2012-2013年国家发改委发放了为数不少的“路条”,允许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对于项目的最终核准,仍然把关严格。
2014年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按照最严格的能效和环保标准,积极稳妥推进煤制气、煤制油产业化示范。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强调有序推进煤制气示范项目建设。
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拓展新的成品油来源,发挥煤制油超低硫的优势,推进陕西榆林、内蒙古鄂尔多斯、山西长治等煤炭液化项目。在坚持最严格的环保标准和水资源有保障的前提下,推进煤制气示范工程建设。目标到2017年,煤制气产量达到320亿立方米、煤制油产量达到1000万吨。《方案》还提出,重点建设鄂尔多斯盆地煤制清洁燃料基地、蒙东褐煤加工转化基地以及新疆煤制气基地,增强我国清洁燃料保障能力。
7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通知》。重申禁止建设年产20亿方及以下规模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和年产100万吨及以下规模的煤制油项目。年产超过20亿方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和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油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