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化工网讯 《化肥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化肥工业在满足农业、工业基本需求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产量整体自给有余,其中氮肥、磷肥完全自给并有少量出口,钾肥国内保障能力达到60%以上,基本满足科学施肥的需要。到2015 年,尿素占氮肥的比重达到70%左右,磷铵占磷肥的比重达到70%左右,无氯钾肥满足国内需求,单质肥复合化率、大颗粒尿素比重逐步提高。此外,氮肥、磷肥和复混肥企业数量大量减少,大中型氮肥企业产能比重达到 80% 以上。大型磷肥企业产能比重达到 70% 以上。两家大型钾肥企业集团规模进一步壮大。
根据《规划》,在云、贵、鄂、川等磷资源产地,依托现有企业完善大型磷肥基地建设。重点依托青海和新疆钾肥资源优势建设大型钾肥基地,青海基地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新增100 万吨钾肥产能(实物量),新疆基地力争新增170 万吨钾肥产能(实物量)。同时加快境外钾肥基地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