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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172万吨捣固焦化项目获批
作者: | 来源:国家煤化工网 | 时间:2021-09-23

项目名称:龙门科技集团河津市禹门口焦化有限公司172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8米捣固焦化项目

建设地点:运城市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单位:龙门科技集团河津市禹门口焦化有限公司环评机构: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焦化和煤气净化两部分,炼焦采用2×62孔6.8m捣固焦炉,配套建设1套230t/h干法熄焦装置及1套35MW余热发电机组,备用1套湿法熄焦及相关配套设施;煤气净化采用冷凝鼓风、电捕焦油、PDS栲胶脱硫、喷淋式饱和器硫铵脱氨、蒸氨塔蒸氨、终冷洗脱苯工艺,并配套脱硫废液提盐装置。项目总投资约2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164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炼熄焦环节。精煤转运廊道全封闭并设置微动力除尘设施,精煤粉碎设置布袋除尘设施,备用湿法熄焦烟气设置顶部折流板抑尘装置和中部水雾捕集装置处理,颗粒物排放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焦炭转运采用全封闭廊道并配套微动力除尘设施,焦炭筛分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焦炉采用“废气循环+多段加热”低氮燃烧技术,焦炉烟气采用“干法脱硫+袋式除尘+SCR脱硝”处理工艺;装煤烟气采用高压氨水喷射+炉顶U型管导烟车+机侧地面除尘站处理;推焦(机侧)废气进入推焦机侧地面除尘站处理,推焦(焦侧)废气采用推焦焦侧地面除尘站处理;干熄焦烟气收集后送干熄焦地面除尘站处理,干熄焦放散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送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上述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要求,焦炉烟囱NH3排放参照执行《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中要求的氨逃逸控制指标。

2.煤气净化环节。煤气净化、库区等各类贮槽废气收集后接至压力平衡装置后送入吸煤气管道;脱硫再生尾气经碱洗+酸洗+水洗后去焦炉燃烧系统焚烧处理。硫铵干燥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尾气洗净塔洗涤+雾沫分离器”处理,颗粒物、氨排放须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6硫铵结晶干燥标准限值。

3.无组织排放环节。焦炉炉体排放源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7焦炉炉顶标准限值。冷鼓、脱硫、硫铵、洗苯、粗苯蒸馏等生产装置区及罐区排放源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要求。

4.其他污染环节。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每日洒水,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露天堆放的散状物料实施全覆盖。施工物料采用清洁能源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封闭车厢车辆运输,严格控制车速,运输公路全部进行硬化,加强工业场地扬尘控制。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备用湿熄焦废水经熄焦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粗苯分离水、终冷冷凝液、煤气管道冷凝液、水封排水等废水去蒸氨系统,蒸氨废水与设备地坪冲洗水、生活化验污水送厂区污水处理站酚氰污水处理系统,脱盐水站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废热锅炉排水等废水去清净废水中水回用处理系统,浓相水去蒸发提盐系统处理。全厂废水不外排。

本项目配套建设1座120m3/h酚氰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隔油+气浮)+生物处理(AS强化预处理(预曝)段+缺氧+好氧+脱氮+HOK生物流化床)+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出水送深度处理系统,深度处理采用“预处理(高密度沉淀池+多介质过滤+弱阳树脂软化器)+膜处理(超滤+反渗透处理)”技术,出水执行《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中规定的再生水水质指标要求,全部回用于循环水补充水,浓水进入酚氰污水蒸发结晶处理;建设1座130m3/h中水回用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高密度沉淀池+1#多介质过滤+弱阳树脂软化器)+膜处理(超滤+反渗透处理)+软化处理(絮凝沉淀池+2#多介质过滤+弱阳树脂软化器)”工艺,处理后产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不外排,浓水进入清净废水蒸发结晶处理;酚氰废水浓水蒸发提盐系统处理规模为20m3/h,清净废水浓水蒸发提盐系统处理规模为25m3/h,均采用“二级纳滤+反渗透+蒸发结晶工艺:一级卷式纳滤+二级卷式纳滤+高压反渗透+一价盐蒸发结晶+二价盐蒸发结晶+混盐单效蒸发+母液干燥”工艺,获得结晶硫酸钠(≥95%)和氯化钠(≥96%),处理后产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建设1座300m3/h熄焦废水系统,采用“化学氧化”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1间排标准,回用于熄焦系统补水不外排。

在全厂最低处设置2座初期雨水池(容积为1000m3和2000m3)、1座3000m3应急事故池,污水处理站设置一座5000m3的事故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别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不外排,杜绝事故状态下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污染。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备煤除尘系统产生的煤尘、地面站除尘系统产生的粉尘掺煤炼焦,危险废物焦油渣、酸焦油、蒸氨残渣等掺煤炼焦,粗苯蒸馏产生的再生残渣送焦油罐。焦炉烟气脱硫灰按危废要求暂存和管理,待投产后明确固废性质再根据相应要求处置,脱硫废液提盐和污水处理站废气净化产生的废活性炭掺煤炼焦。废脱硝催化剂、污水处理站蒸发混盐、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和筛焦楼除尘废滤袋等危废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存。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布置应结合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振动筛等机械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基础等降噪措施;对除尘风机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器、减振基础等降噪措施;对各种泵类采取隔声罩、减振基础、弹性连接等降噪措施;对各种压缩机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消音器降噪等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应急响应”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按照《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对焦炉装置区(包括熄焦塔)、油库单元(罐基础)、蒸氨单元、粗苯蒸馏单元、终冷洗苯单元、脱硫单元、硫铵单元、剩余氨水分离槽、危废暂存间、脱硫灰暂存库、初期雨水池、污水收集池(生产废水)、消防事故水池等重点防渗区,生活污水收集池、油库单元罐基础外等一般防渗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4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开展定期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黄河沿岸水源地保护区等地下水环境敏感区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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