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能源工业转型,贵州省日前出台实施了《贵州省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将确保2017年原煤产量不低于1.2亿吨,每年统调发电量不少于1500亿千瓦时,省内用电量年均增长4%以上。
2016年贵州省能源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7.4%(其中煤炭占16.7%,电力占10.7%),占地区生产总值的9.4%。同时,累计外销煤炭5.4亿吨、外送电力5000多亿千瓦时。今年1-4月份,省内用电量增长12.5%,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和城乡居民用电量分别增长了26.9%、18.3%,同比提高了19.4%和12.8%。
能源工业在我省占有重要地位,但同时也存在煤炭、火电、水电利益机制未理顺,煤炭生产方式粗放,智能机械化开采水平低,煤炭综合利用水平不高等矛盾。为了优化能源工业运行,打好煤炭、火电、水电“组合牌”,建立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省经信委、省能源局等单位研究制定了《贵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