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掖市晋昌源煤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中温焦油加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项目位于甘肃高台工业园区,拟采用新疆哈密地区煤焦油资源,同时利用晋昌源煤炭气化项目产生的煤气,建设20万吨/年中温煤焦油加氢项目,年操作时间8000h,生产规模及产品为年产1#油3.46万吨、2#油11.56万吨、沥青3.6万吨等。
原文如下:
张掖市晋昌源煤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中温焦油加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张掖市晋昌源煤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中温焦油加氢处理项目位于甘肃高台工业园区(高台火车站西1625m),占地面积220103.00m2,总投资(含铺底流动资金)为49838.54万元。
2015年8月,张掖市晋昌源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张掖市晋昌源煤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中温焦油加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张掖市环境保护局以张环评发〔2015〕59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基础、综合楼、机修车间、中控室、罐区A、开票间和门卫等已基本建成。
本次变更项目主体工程在在原址建设,综合楼和消防站新增用地,并预留部分发展用地,占地面积有原环评时的149999m2变更为220103.00m2。变更后全厂员工和工作制度与已批复项目一致,人数仍为174人,年工作日333天,8000小时。生产规模仍为年加工煤焦油20万吨,保持不变。取消原料三脱系统,变更为电脱盐系统;增加水煤浆制气装置并配套建设空分装置;取消脱硫及硫回收装置中的脱硫系统;增加净化水处理设施、锅炉房;取消沥青改质装置中改质部分内容,保留沥青液水下成型内容;并增加污水处理场,增设消防站。变更项目生产装置(不含储运罐区和装卸车站)共由6部分组成,分别是水煤浆制气、空分装置、焦油预处理装置、制氢装置、加氢装置、沥青成型装置、酸性水汽提装置和硫回收装置。变更前后生产规模均为年加工煤焦油20万吨,未发生变化。变更前后产品方案由已批复项目的1#精制油、2#精制油、改质沥青、燃料气和硫磺变更为1#精制油、2#精制油、沥青、燃料气和硫磺,产品产量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次项目变更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的污染: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厂房建设、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排放的CO、NOx等。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料仓产生的颗粒物;减压炉、精制氢气加热、炉裂化氢气加热炉、分馏塔再沸炉和锅炉产生的烟尘、SO2和NOx;沥青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和BaP;污水处理过程和罐区产生的硫化氢、氨、非甲烷总烃、苯、酚和BaP。
2、对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分两部分,一部分为砂浆配制过程中产生的浆液溢流物,这部分废水含固态物较多,随着水分的自然蒸发,排放不久即凝结成为固状物;另一部分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运营期生产过程中含盐废水、含硫废水、含油废水和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SS、NH3-N、氰化物、硫化物和石油类等。
3、对声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物料运输车辆以及施工人员活动。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压缩机、空压机、循环水冷却塔、水泵和引风机等机械动力设备。
4、固体废物的影响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碎砖块、灰浆、钢筋等建筑材料以及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催化剂、废保护剂、废瓷球、废分子筛、废机油、废棉纱和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治理
施工期采取对施工场地不定时洒水、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等进行遮盖等措施来减少施工扬尘。
运营期,减压炉、精制氢气加热、炉裂化氢气加热炉、分馏塔再沸炉和锅炉燃用燃料气,燃料气为清洁能源;料仓产生的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硫化氢、氨、臭气、苯和非甲烷总烃采用化学洗涤+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沥青成型装置产生的沥青烟和BaP采用油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食堂产生的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精制油储罐采用内浮顶储罐。
2、废水治理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较少,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新建污水处理站根据各装置排水水质,分别经各自系统收集后,压力输送至污水处理站。污水经气浮+ME-Fenton+IBR+水解+MBR+异相催化+过滤+消毒等设施处理合格后回用。污水处理场产生的油泥、浮渣以及剩余活性污泥经重力浓缩、离心/压滤脱水后外运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30m3/h。
3.噪声污染及其防治
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降低人为噪声并建立临时声障。
运营期对噪声污染的防治,主要从产噪设备的选取、布置、基础减振等方面进行。
4.固体废物治理
施工期间产生的碎砖块、灰浆、钢筋等固体废物由施工队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送当地指定垃圾堆场。
运营期,废催化剂、废保护剂和废瓷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过滤器、废分子筛、细渣和粗渣分类收集后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作为废旧物资进行综合利用;废棉纱和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棉纱交由环保部门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张掖市晋昌源煤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中温焦油加氢处理项目符合甘肃高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选址可行,规模合理。项目建设遵循清洁生产的理念,工艺环境友好。在切实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管理措施和环保措施的前提条件下,符合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可行,环境风险可控,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评价的公众参与主要采取座谈会和免费发放问卷调查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此外还采用在易受影响的附近区域公开栏张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及网上公示等方式。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张掖市晋昌源煤业有限公司和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查阅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
七、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