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6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项目位于八师石河子市147团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项目投资总额为744346.7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705406.26万元。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煤气化、变换、甲醇洗、氢气/一氧化碳分离等,得到的工艺气以满足乙二醇和甲醇生产的要求,采用羰基化DMO合成和精馏以及草酸酯加氢合成乙二醇及精馏,同时联产低压合成法生产甲醇。
原文如下: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6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在八师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建设10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6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项目位于八师石河子市147团团域范围内,选址区距离147团团部西北方向17km。
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煤气化、变换、甲醇洗、氢气/一氧化碳分离等,得到的工艺气以满足乙二醇和甲醇生产的要求,采用羰基化DMO合成和精馏以及草酸酯加氢合成乙二醇及精馏,同时联产低压合成法生产甲醇,以及在此基础上配套空分及相关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 》等的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6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环境影响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