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6日,由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煤制燃料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通过专家论证。论证会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开发局在北京组织召开,参会单位有自治区能源开发局、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水利厅和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等。会议邀请了行业内多名专家对《规划》进行了充分论证。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李君发总工程师、李志坚院长助理、朱彬彬博士等规划编制组成员参加了论证会。
经认真讨论,论证会认为,内蒙古自治区区位和成本优势突出,产业和基础设施配套条件较好,发展煤制燃料产业具有较好的比较优势。《规划》符合国家相关专项规划、政策和内蒙古自治区产业发展实际,符合专项规划体例要求。《规划》将指导和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煤制燃料产业的升级示范和健康发展。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受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开发局委托于2015年11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历时一年多。《规划》预计将于近期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