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开始,如果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将被计入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系统,“积分”达到12分,将被处以“红牌”警告,根据信用记录情况,企业将面临停产限产处罚。
2月24日,省环保厅召开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视频会议,《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也将同步上线运行。
据悉,自3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将会被录入评价系统;3月1日前发生且尚未完成整改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也将被录入评价系统。届时,省环保厅将在山东环境网站上公开企业环境信用记分实时情况和年度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和环境信用年度评价结果将通报有关部门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