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国家环保部公告称,正式对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18日-2017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10-66556416。
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建设单位
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以当地煤炭为原料,采用水煤浆气化、费托合成等工艺生产柴油68.70万吨/年,石脑油24.41万吨/年,液化石油气8.41万吨/年。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主体工程:空分、煤气化、净化、油品合成、尾气制氢、油品加工等生产装置。
(2)公用工程:热电站(煤粉锅炉等)、净水厂、循环冷却水系统、化学水站等。
(3)储运工程:备煤系统、罐区、仓库等。
(4)环保工程:废水处理系统、回用水系统、废气处理设施、火炬系统等。
项目总投资163.2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3.0752亿元,占总投资的14.14%。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大气:热电站备煤系统含尘废气采用袋式除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排放。低温甲醇洗尾气采用水洗,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1571-2015)特别排放限值后排放。酸性气采用二级克劳斯+焚烧,焚烧尾气送热电站锅炉脱硫系统。锅炉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SCR脱硝、高效布袋+湿电除尘,满足超低排放限值后排放。污水处理装置、生产废水暂存池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喷淋+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1570-2015)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排放。装置区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程序,油品罐区和装卸区设置油气回收设施。开停车及检维修等非正常工况,工艺废气等送入火炬系统燃烧。
(2)地表水:正常工况下,厂区废水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和深度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高浓盐水采用膜浓缩和蒸发结晶工艺处理,产生的结晶盐资源化利用。非正常工况,废水进入废水暂存池,待废水处理系统恢复正常后回送至相关处理单元进行处理。当暂存池液位达到90%时,工艺系统停车。
(3)地下水:在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分区防渗基础上,将涉及有机液体物料的油品生产装置区、油品储运区、化学品储运区、酸碱罐区的地坪和生产污水沟的防渗级别由一般防渗区调整为重点防渗区。在厂区和周边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11处。
(4)环境风险:建设厂区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控设施,事故状态下废水进入事故水池。提出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原则和总体要求,建立建设单位与地方有关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在园区南环路南侧设置截洪渠。园区设置总容积60万立方米的事故水池,分别在厂区北侧雨水外排管线、雨水导流明渠入古尔索胡沟处以及古尔索胡沟穿越伊坎公路涵洞前设置截断闸门。
(5)固体废物:锅炉灰渣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和废润滑油由厂家回收,油品合成稳定蜡排渣、生化污泥和污油送伊犁州庆华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焚烧,其他固体废物送园区固体废物填埋场分区填埋。
2016年11月11日,国家环保部正式受理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环评审查申请。环评文件称该项目由于存在未批先建情况,新疆自治区环保厅2014年11月、2015年4月两次下达判决书,责令项目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开工建设情况
2011年6月开工建设,场地平整于2013年7月完成。
设备安装方面已经完成:5台气化炉、2台费托合成反应器、1#、2#锅炉汽包等;厂区土建结构工程自2014年7月开始施工,至目前已完成:
1、空分装置空冷器框架、压缩机基础、冷箱基础、空分泵房基础。
2、气化装置6层混凝土气化框架,渣水处理1-2层框架,磨煤厂房和给料厂房基础及一层框架。
3、净化装置部分框架及塔基础。
4、合成装置合成单元1-3层框架,脱碳单元管廊和设备基础。
5、油品加工及液体储运装置部分框架基础,中间罐区及成品罐区基础。
同时全厂一级给排水管网、生产消防水池主体施工已经完成。厂前区、仓库区已经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