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能源局近期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亿吨以内,全社会用电量预期为6.8-7.2万亿千瓦时。能源消费结构方面,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发电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55%以上。2020年能源发展主要目标还包括:完善能源税费政策;全面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合理调节资源开发收益;加快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支持煤炭企业化解产能过剩,妥善分流安置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