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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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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百亿煤制烯烃遭否原计划两年内投产
作者: | 来源:国家煤化工网 | 时间:2016-03-04

近日,总投资173.07亿的贵州中石化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的环评报告遭环保部拒批。

这一项目是中石化在西南的重点示范项目,选址在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环保部指出,该项目在选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气环境影响、废水处理和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等五个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环保部表示,将委托西南环保督查中心、贵州省环保厅进行监督检查。

力争开工之后两年内建成投产

公开报道显示,该项目是中国石化贵州织金新型能源化工基地煤电化一体化产业项目一期工程,是毕节地区面向央企招商的最大的一个项目,被列为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

毕节日报还报道称,该项目是中石化在西南地区的重点示范项目,当地领导要求,力争使项目在开工之后两年内建成投产。

环保部官网126日的拟审查公示显示,该项目由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建设,拟利用贵州省毕节市煤炭资源,采用粉煤加压气化、甲醇合成和甲醇制烯烃等技术,生产60万吨/年聚烯烃。

该项目包括厂内工程和厂外工程,总投资约173.0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5.98亿元,占总投资9.23%

根据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官方网站的公开信息,2014923日至24日,为加快该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贵州省环保厅纪检组长庄振莉、环评处副处长钟晓带领织金县委副书记、贵州织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李洪应,率领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杨大禹、环保局副局长姚杰到环保部项目环评三处,专门对接、沟通聚烯烃项目环评审批相关工作。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栋彼时还表示,总公司将督促贵州能化尽快编制完成聚烯烃项目环评报告书,并按环保部要求按时将报告书报送至环保部窗口,争取尽快获得环保部批复,为项目核准创造条件。

未提出有效的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环保部的公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环评报告审查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文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水利部发文同意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217日,环保部给出了对该项目的审批意见,在选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气环境影响、废水处理和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等五个方面指出了问题。

选址上,该项目拟选厂址位于岩溶发育地区,厂区内有多条断层,分布有落水洞、岩溶管道等,与下游2公里处洪家渡水库高差约200米且发育有通向水库的地下通道,水环境风险较大。未提出有效的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主要污染物排放方面,该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及来源不落实,未明确替代削减方案,不符合《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超标,未提出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或区域削减方案。环境敏感目标确定不合理,未对氟化物、苯并[a]芘、苯系物等特征污染物进行大气环境现状及预测评价,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要求。

此外,该项目废水处理方案的技术可行性论证不充分。项目采用的分盐、脱盐等技术运行可靠性及非正常工况下废水处理措施论证不足。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且未根据周围人口分布和地形条件,提出合理的应急撤离方案。工程分析不完善,污染源强依据不足,部分平衡分析和污染源遗漏。

鉴于上述五方面问题,环保部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中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委托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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