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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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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受理青海60万吨煤制烯烃环评申请
作者: | 来源:国家煤化工网 | 时间:2016-11-22

1118日,国家环境保护部正式受理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烯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1118日-2016121日(1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 010-66556045(环保部行政审批大厅)。

项目背景

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烯烃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工业园区昆仑重大产业基地,项目总投资2114393.55万元(含外汇25050.90万美元),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了乌兰县察汗诺、德令哈工业园和青海省格尔木工业园昆仑重大产业基地三个厂址的选择报告,最终确定本项目适宜在格尔木工业园昆仑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同时完成了工艺技术方案比选报告和水处理专题报告。

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庆华矿冶煤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等木里煤矿原有开发企业共同组建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工艺流程及产品方案

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烯烃项目占地面积251.2公顷,以鱼卡、大煤沟和木里煤矿产煤为原料煤,经过干粉煤加压气化、净化生产净化气,净化气经过甲醇装置生产MTO级甲醇中间产品;MTO级甲醇首先在MTO装置中经催化转化生成轻质烯烃,再经烯烃分离得到聚合级乙烯和聚合级丙烯等产品;丙烯经聚合、挤压造粒生产出聚丙烯产品。其中乙烯作为综合利用产品管线外输,通过管线气输至察尔汗重大产业基地盐湖金属镁一体化项目乙烯接收区,为盐湖集团金属镁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平衡副产氯气生产聚氯乙烯(PVC)提供原料。

工艺技术方案

青海盐湖集团金属镁一体化项目每年副产近170万吨氯气,青海矿业60万吨烯烃项目以配套盐湖金属镁一体化项目为立足点,以推动盐湖资源实现良性开发为主要目标。坚持“以水定产”的要求,从根本上解决盐湖资源开发过程中联产大量氯气的出路问题。

产品方案

未来产业基地以煤制烯烃为主导,乙烯下游重点发展聚乙烯、EVOC 产品,丙烯下游重点发展聚丙烯、聚丙烯腈产品,优先构建“乙烯-氯乙烯-HDPE/LLDPE/CPE”、 “乙烯-醋酸乙烯-EVOC” “丙烯-聚丙烯-家电外壳/塑料管件/透明PP”、“丙烯-丙烯腈-聚丙烯腈”四条产业链条,形成新型煤化工产业发展的主体构架。

建设内容

项目主体工程包括:180t/a煤气化制甲醇装置和60t/a甲醇制烯烃装置。生产26t/a乙烯产品和41.54t/a聚丙烯产品,副产品包括1.71t/a硫磺、4550t/aMTBE1.68t/a丁烯-11.44t/a异丁烷+C4+:和9400t/aC5+C6+,中间产品包括189.472t/aMTO级甲醇(95%)和640t/a氢气。辅助设施包括4260t/h热动力站、中央控制室、中心化验室和综合办公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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