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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独贵塔拉工业园总体规划环评公示
作者: | 来源:国家煤化工网 | 时间:2016-07-01

一、 规划项目名称及概况

1.规划名称

鄂尔多斯独贵塔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

2.规划概况

鄂尔多斯独贵塔拉工业园区是自治区规划建设的22 个重点园区和产业集中区之一,也是自治区重点推进的“双百亿”工业园区。园区以重点发展循环经济理念的煤化工产业为主,是鄂尔多斯市乃至内蒙古范围内的产业转移承接地。

鄂尔多斯独贵塔拉工业园区按照“一园两区”设置,“两区”分别为北项目区和南项目区。规划面积为80 平方公里,其中:北项目区规划面积44.0 平方公里,南项目区规划面积36.0 平方公里,两园直线距离约50 公里。

本规划共规划项目39 个,其中含煤制烯烃项目、煤制天然气、F-T 合成生产精细化油品、煤制芳烃、煤制混合低碳醇等大型新型煤化工项目。

北项目区现已引进亿利资源实施碳基复合肥、乙二醇、甲醇制烯烃和沙材料制造项目,引进新蒙能源实施年产8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引进昊华·国泰化工实施煤制甲醇和烯烃项目;南项目区引进伊泰集团实施年产360万吨煤制精细化学品项目。

2020年,将形成煤气化、煤炭分质利用、F-T合成三大产品链和新型能源产品、合成材料、精细化工产品三大产品群,建成240万吨/年煤制精细化油品项目、60万吨/年煤制烯烃及其下游延伸系列项目、40亿Nm3/年煤制天然气项目、500万吨/年煤干馏及其延伸加工项目、两套60/108万吨/年合成氨/尿素生产装置、6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100万吨/年低碳混合醇和100万吨/年煤制芳烃项目等大型新型煤化工项目,同时还规划建设10万吨/年二氧化碳可降解塑料、130万吨/年水泥、6000万块空心砖、1220万方人造玉等循环经济项目。

二、 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园区规划的建设项目会占用一定的土地,造成一定量植被和生物量损失,改变局部区域生态系统组成和景观格局,影响部分区域野生动物生境和活动。但通过道路的绿化,区内、周边的绿化,企业厂区内部绿化等措施,可使受破坏的生态系统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

园区规划建设项目的建设造成局部区域土壤侵蚀程度有所增加,但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采取绿化等工程措施和植物恢复措施,可减轻区域水土流失。

独贵塔拉工业园区建设本身不直接影响杭锦淖尔自然保护区,园区供水工程部分建设项目位于保护区实验区,取水不改变自然保护区水量和水质,对自然保护区影响轻微,也不会影响下游生态需水。

2.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及影响预测与评价

采用A值法估算独贵塔拉工业园区大气环境容量,近期2020年和远期2030年,独贵塔拉工业园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均未超出大气环境承载能力。

常规因子SO2NOxCOPM10最大小时、日均、年均落地浓度均达标,PM2.5因背景浓度超标叠加值超标。敏感点常规因子最大小时、日均、年均浓度均达标。特征因子H2SNH3、甲醇、非甲烷总烃、苯丙芘均达标。

3.水资源承载力分析及水环境影响评价

独贵塔拉工业园区生产取水水源为经水权转换后的黄河水,生活取水源为园区地下水。水源及水量是能够满足园区规划用水需求,但具体用水指标需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目前上海昊华国泰化工公司、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取水指标。新蒙能源取水指标来源为内蒙古自治区盟市间水权转让一期指标的黄河水,剩余项目用水指标拟从盟市间水权转让二期指标解决。

取水通过农业节水水权转让获得,在黄河取水指标范围内,适时适量取水有利于河道的自生净化与纳污能力的增强。枯水期取水量极少,对河道水质影响不明显。另外,取水量小于农业节约水量,没有挤占农业用水,对农业灌溉没有不利影响。

园区规划产业主要包括煤化工和精细化工两大类,其产生的废水包括有机废水、无机废水(含盐废水,主要来自循环水系统排水、除盐水排水、锅炉排水及回用水处理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等。根据现行要求,工业园区将实现废水零排放,规划入驻企业要求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和分质回用,产生的废水经过厂内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园区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气化灰渣、锅炉灰渣、脱硫石膏、滤渣、残液渣、污泥等;工业危险废物包括结晶盐、有机浓缩液、生化污泥、飞灰、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树脂、废过滤器、废油等。

气化灰渣、锅炉灰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规划配套的水泥、空心砖、基础设施施工等进行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60%,无法综合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入规划建设的固废处置场进行安全填埋。废催化剂、活性炭、结晶盐等固体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且无法回收利用的,送南北项目区规划建设的危险废物处置场进行安全填埋,或送危险废物焚烧装置进行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分类处理。

三、 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入园企业均应采用有效的脱硫脱硝除尘措施,煤化工企业动力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燃机标准,力争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选择质量可靠的设备、阀门等,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定期检修,使跑冒滴漏降低到最小,采用浮顶罐或拱顶罐加氮封减少贮存过程无组织排放,采取密闭装车减少装卸过程的无组织排放。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严禁敞开式作业,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全过程管理。

采取有效措施削减设备动静密封点、有机液体储存和装卸、污水收集暂存和处理系统、备煤、储煤等环节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恶臭物质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逸散与排放。同时设置必要的防护绿化带,避免对办公区产生影响。通过专有设备或火炬等设施妥善处理非正常排放废气。

严格制定并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管理工作计划。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以不突破环境容量为刚性约束,严格制定总量控制计划。

2.水污染防治措施

煤化工行业废水种类众多,通过进行废水分质收集,依托企业自建和园区配套的公用污水处理厂,去除各工段的特征污染物,再进行集中生化处理和深度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后实现回用。含盐废水通过反渗透、DTRO系统(碟管式反渗透)等膜处理系统,进行含盐废水的深度处理,提升含盐废水回用率。含盐废水经过反渗透处理、DTRO系统处理,可实现90%的中水回收率。园区可优先选择焚烧和多效蒸发工艺,蒸发后的结晶盐作为危废处置;配套完善的排水系统,严禁将高浓度废水稀释排放。

入驻企业及公用水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严禁企业自设污水排放口,必须实现废水“零排放”。规划建设高效蒸发设施,逐步替代现有蒸发晾晒池浓盐水处理功能,将现有蒸发晾晒池改建为应急事故池。

园区和入园项目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建设充足有效的应急设施,园区、入驻企业实现资源共享和联动,严格防控环境风险。

定期检查维护防渗工程、渗滤液集排水及其处理设施,定期监测地下水位、水质,发现防渗措施漏洞和地下水水质变差后,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园区规划产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包括气化灰渣、锅炉灰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也包括废催化剂、废树脂、飞灰等危险废物,还包括生活垃圾等。为实现固体废物的资源化,本着循环经济理念,固体废物应根据产生环节进行分类收集,依据确定的固体废物类别进行分区存放。

依托规划建设的建材企业和园区或周边地区的综合利用企业,实现灰渣、炉渣、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60%;依托产品供应企业,实现废催化剂、废树脂等可回收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减量处置或其它综合利用研发,进一步减少固体废物产量;依托规划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实现无法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进行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置;依托规划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场,实现暂时无法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的分类、分区安全处置。

加快园区配套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园区产生危险废物就近处置,减少危险废物的运输距离,降低危险废物对环境的风险,有效提高危险废物处置在园区处置的依托水平。

4.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

在园区建设中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厂区绿化,同时对园区周边风沙区域采用“草方格”等治沙措施,减缓区域风蚀和沙化,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禁止施工单位和个人进入杭锦淖尔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核心区,实验区取水工程严格控制引水量,确保维持河流必需的生态流量。

四、 环评委托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鄂尔多斯独贵塔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工业园区管委会

邮政编码:017400

联系人:项国栋

联系电话:0477-6630704

电子邮箱:923659801@qq.com

五、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C4

邮编:100029

联系人:李宏

联系电话:010-84665424

电子邮箱:47205@qq.com

(来源:化化网煤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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