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联合编写的《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发布。这是自2016年首次发布以来的第六版。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2021年这份《报告》提供的数据格外值得业内关注。
笔者仔细阅读之后,认为《报告》中提出的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总量中8.4%的占比数值、我国压缩天然气汽车发展进入平台期的说法、《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基本完成的评价、对于今后我国天然气产业发展的预测等内容值得商榷。
首先,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总量中8.4%的占比数值不准确。
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总量中的占比,是天然气运行至为重要的指标,必须认真搞准确。
《报告》称,2020年,中国天然气消费量为3280亿立方米,增量约22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9%,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8.4%。
笔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看到,202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为49.8亿吨标煤。按照国家统计局1立方米天然气相当于1.33千克标煤的统计口径,3280亿立方米天然气相当于4.36亿吨标煤,占49.8亿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应为8.8%,而不是8.4%。
8.8%的占比数值,还可以参考石油地质与构造地质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贾承造以讲述人发表在《中国能源报》的文章《西气东输的‘心脏’——克拉2气田发现始末》。文中阐述,2020年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升至8.8%。
其次,我国压缩天然气汽车发展进入平台期的说法有误。
《报告》称,2020年我国压缩天然气汽车增速前高后低,已进入平台期。
据笔者统计,实际情况是2020年我国压缩天然气汽车保有量已经出现负增长,同比减少了约40万辆。同时,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保有量同比也减少了100多座,目前仅有约9900座,没有《报告》中所说的1.08万座那么多。
再者,《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基本完成的评价不妥。
笔者认为,《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比多数指标没有完成的《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有长足进步,其主要指标多数完成,但也还有不少指标没有完成。尤其是天然气产量、页岩气产量两项指标没有完成。这两个指标难道不是主要指标吗?
一是天然气产量目标没有完成。规划提出,2020年我国天然气产量要达到2070亿立方米,实际产量为1925亿立方米。差距为145亿立方米或7%。
二是页岩气产量目标也没有完成。规划提出,2020年我国页岩气产量力争达到300亿立方米。实际产量为200.04亿立方米,仅完成目标产量的66.7%。
三是煤层气探明储量目标没有完成。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煤层气新增探明地质储量4200亿立方米。实际煤层气探明储量仅完成1600亿立方米,即仅完成规划目标的38.1%。
四是交通领域气化工程目标没有完成。规划提出,2020年完成各类气化车辆约1000万辆,配套建设加气站1.2万座,船用加注站超过200座。实际完成气化车辆仅700万辆,加气站约9900座,船用加注站仅几十座,与规划目标相差不少。
五是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及其占比目标没有完成。规划提出,2020年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1亿千瓦以上,占发电总装机规模的比例超过5%。实际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近1亿千瓦,占比达到4.5%。这两项指标完成率均为90%。
最后,《报告》对于今后我国天然气产业发展的预测过于保守。
《报告》中称,预计2025年天然气产量达到2300亿立方米,在2040年及以后较长时期天然气产量将稳定在3000亿立方米以上水平。换言之,《报告》预计整个“十四五”期间天然气产量的年增长率还不到4%。这样的预测显然过于保守。
在碳达峰背景之下,发展天然气是国之大计。笔者斗胆预测,2023年我国天然气产量就可能超过2300亿立方米,2025年将达到2550亿~2700亿立方米,2030年之前极有可能就超过3000亿立方米了。
无独有偶,笔者获悉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李鹭光在今年第8期《天然气工程》刚发表的文章“中国天然气工业发展回顾与前景展望”中提到,预计2030年我国天然气产量将达到3000亿~3300亿立方米。与笔者的预测高度吻合。笔者长期从事天然气产业相关工作,从2011年以来连续10年在北京发布我国天然气汽车的最新资讯,统计的2018年和2019年我国天然气汽车及其加气站保有量数据均被国际天然气汽车协会收录。笔者站在天然气产业发展的角度,对充实《报告》内容提两点建议:
一是有必要统计交通领域天然气消费量数据。
从2015年起,我国天然气汽车及加气站的保有量,无论是压缩天然气还是液化天然气,连续6年居世界第一位。其中,压缩天然气汽车保有量在全球的占比超过20%,液化天然气汽车保有量在全球的占比更是超过98%。因此,有必要介绍我国天然气汽车在世界上的突出地位。
2016年的首份《报告》中介绍,2015年我国天然气汽车的天然气消费量为200多亿立方米(占比超过10%)。但是,交通领域天然气消费量一直被统计在城市燃气消费量之中。据了解,2020年我国天然气汽车的天然气消费量已经超过500亿立方米,在天然气总消费量中的占比或已超过15%,理应单列出来。
尤其是应重视液化天然气汽车保有量及其消费量数据。在“十三五”期间,我国液化天然气汽车保有量已从2015年的15万辆增加到2020年的76万辆,增长率超过300%,特别是液化天然气重卡快速发展。2020年液化天然气汽车的天然气消费量超过300亿立方米,远超632万辆压缩天然气汽车200亿立方米的同年消费量。预计“十四五”期间液化天然气汽车还会有较大增长。
二是增加各省份天然气消费量的统计数据,至少可以公布天然气年消费量超过100亿立方米省份的统计数据。这些都是业内人士共同关注的重要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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