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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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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江:煤化工做不到绝对“零排放”
作者:张继勇  | 来源:国家煤化工网 | 时间:2016-06-02

在很多人眼里,煤炭的主要用途是发电、炼钢、采暖,大量地使用会对空气造成污染,甚至有人认为煤炭是PM2.5超标的主要贡献者,提起煤炭就想起“苍穹下的雾霾”。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更有代表所提议案矛头直指煤炭,建议政府加大对煤炭使用企业的审批和处罚力度。

现代煤化工技术的出现,让煤炭有了新的利用方式,使煤炭由燃料向原料转变,从中提取化学物质和相对环保的能源,对化解煤炭产能、提高使用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给煤炭企业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随着社会对环保要求越来越高,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现代煤化工遇到了环保领域的挑战,在废水处理、结晶盐处理等方面都遭遇了技术瓶颈。甚至有数家企业因为在水处理领域未能达到环保部门的要求,被限制发展。

在环保要求呈高压态势下,煤化工“零排放”的概念在行业内应运而生,并被炒得一片火热。到底能否实现真正的“零排放”,业界也出现了多种声音。近日,记者采访了中国石油化学工业联合会煤化工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秀江,请他为我们分析了关于煤化工行业“零排放”的一些情况。

记者:什么是“零排放”,在行业内是否有企业已经实现“零排放”?

王秀江:我认为“零排放”是一个炒作上的概念,企业不可能做到绝对的“零排放”。就环保部门来说,目前也不认可“零排放”这个概念。如果严格遵守“零排放”的话,不仅煤化工行业,其他行业也无法做到。

按照某些专家的观点,“零排放”就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任何废弃物,或者实现完全资源化利用。这本身是违背科学规律的,就如动物进食怎么可能不向外界排放垃圾一样。首先,在废气方面不可能达到绝对的“零排放”,任何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向大气中排放一些二氧化碳等物质。

不过,我们在与专家论证的过程中,也形成了一个“近零排放”的概念。在废水利用方面,创新了多项水处理技术,使经过处理后的80%的废水达到回用的标准,剩下的20%含有高浓盐的废水,可对其进行结晶化处理,或者将其排入蒸发塘进行无害化处理,这样就实现了污水不对外排放。在废气排放方面,利用二氧化碳捕集封存技术,最大限度地进行资源化利用。对于固体废弃物,可以制成建材产品等等。目前,这个“近零排放”的标准也得到了环保部专家和企业方面的认可。

记者:众所周知,实现“零排放”的难点是废水处理。请您介绍一下关于水处理方面的情况。

王秀江:确实,煤化工行业的难点在于废水处理后留下的高浓盐废水。目前,在国内甚至国际上都没有好的处理方式。在环保要求愈来愈严格的当今社会,这一问题已经关系到煤化工行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而我国的煤化工企业大部分在中西部地区,这些地区的水资源匮乏,基本上没有纳污水体,这就要求煤化工项目的废水不能排到外部去。在生产中所产生的废水经过处理后进入蒸发塘,没有蒸发塘的企业只能进行浓缩结晶化处理。

记者:煤化工企业蒸发塘的使用情况如何?

王秀江:目前,大多数企业的蒸发塘还正在使用,对于企业来说不用也没有别的办法。现在是低油价时期,企业的盈利点很低,完全结晶将增加企业的治污成本,甚至还会出现成本倒挂的现象。另外,结晶化处理也需要消耗能源,同时还会产生另外的废弃物。

记者:20149月,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曝光,事件主角正是沦为排污池的蒸发塘,随后陕西、宁夏、内蒙古等地又多处出现类似状况的蒸发塘。经过这些污染事件之后,有关部门禁止企业建设蒸发塘。您对此有何看法?

王秀江:蒸发塘又称晾晒池,其功用类似于海边晒盐的盐场,原意是利用自然作用(日照、风等),对废水处理流程最后留下的高浓度含盐水进行处理,最终在西部等缺乏纳污水体的地区,做到废水的“零排放”。但在现实中,一些工矿企业排入蒸发塘的,并非处理后的高浓盐水,而是未经任何处理的工业污水,甚至有个别企业偷偷借此名义进行渗坑排放,严重污染地下水,使蒸发塘沦为排污之地。

去年5月份,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蒸发塘管理。这个文件规范了蒸发塘的使用,同时,也关停了一部分乱排放的企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持赞同意见,任何企业的发展都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但是也有些地方搞“一刀切”的方法,所有蒸发塘一律不让使用。对这种做法,我们持反对意见,因为违法乱排的现象只是一少部分,搞“一刀切”,对那些规范化使用的企业会造成伤害。

记者:您认为怎样才算规范化使用蒸发塘?

王秀江:建设蒸发塘的初衷是容纳无法进一步处理的那些高浓盐废水,按照标准这些高浓盐废水不能含有机和无机污染物。在排入之前要经过生化等一系列处理手段,尽可能把这些物质处理掉,水中的氨氮、盐、悬浮物等指标都要符合标准。如果蒸发塘的水是达标的,水塘的颜色与大海的颜色相差不多,站在水塘旁边不会嗅到任何异味。反之,就会出现媒体上曝光的气味剌鼻的黑水池。

有些企业把蒸发塘当作污水暂存池、事故池,将大量高浓盐污水直接排入,完全违背了政府批准建设蒸发塘的初衷。这也导致一些地方政府“一刀切”地取缔了蒸发塘,要求企业做到污水绝对“零排放”。但蒸发塘出现污染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错不在蒸发塘本身,监控监管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

记者:蒸发塘有无使用年限?如果到了使用年限将怎么处理?

王秀江:按照现在蒸发塘的设计使用年限,大概是几十年,与所建工厂的寿命差不多。蒸发塘到了一定的使用年限,只能封存做无害化处理。也有专家提出,几十年后对这些剩下的高浓盐进行资源化利用,目前来看不太可能。因为经过风吹日晒,里面又掺进去了很多沙尘,导致成分更加复杂。不过,也许随着科技的进步,到几十年以后也许可以满足人们的需要。

记者:对于没有蒸发塘的企业,其废水又是如何处理的?

王秀江:没有蒸发塘的企业,废水除了中水回用以外,剩下的只能进行结晶化处理。值得庆幸的是,现在的盐分质提取技术已经很成熟了,分质后的盐从颜色上来看,与工业用盐没有区别。但此类盐还没有形成标准,这就意味着没有下游企业敢用,企业只能在自己的工厂里做密闭式暂存处理。

据我了解,目前氯碱和印染行业所用的工业盐量还是很大的,如果提取后的工业盐能够达标,可以弥补一部分缺口,还可为煤化工企业分担治污成本。

现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标准处正在联合环保部的专家进行讨论,请业内专家对这一部分盐进行全分析,确定里面的成分,然后找有关部门制定行业标准,这样企业就可以依照标准提取里面的盐成分了。

提取后所剩下的20%的杂盐,不仅有COD的成分,重金属和芳杂环等物质的含量也可能超标,只能暂定为危废。其处理方式也只能按照危废的标准来进行,目前每吨的处理价格要三四千元,另外还有运输成本。高处理成本给企业增加了不小的负担。

记者:有建议提出在煤化工企业众多的地区建造危废处理中心,您认为这个建议可行吗?

王秀江:我国的煤化工产业大部分在西部地区,这些地区的土质较为松软,渗透系数较好,不太适宜建造此类储存中心。危废处理中心在选址上还有很多硬性的要求,比如不能建在地下水的上层和河流、湖泊的上游,不能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要保证在雨雪天气不会产生泄露溃坝等等。

另外,从当地政府的角度来考虑,此类场地属于危废用地,关系到当地的民生以及生态环境,当地群众会极力反对,搞不好还会影响当地政府官员的仕途。所以当地政府也不大会乐意批复这种用地。

记者:有企业把结晶盐出售给了环保公司做融雪剂。您对这事怎么看?

王秀江:结晶盐当作融雪剂并不是不可行,但要选用经过提取后的80%那部分,并确保过滤系统已经把里面的重金属等物质过滤掉了。有些工厂建造时间过长,初建时还没有过滤重金属的工艺概念,所分质后的盐就不能作为融雪剂,否则会给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记者:有企业报怨目前的环保标准与技术不匹配,给企业造成技术和经营方面的困难。您怎么认为?

王秀江:环保高标准的制定本身就是要淘汰一批产能低、污染重的企业,从而倒逼企业走绿色生态环保之路。目前的污水排放标准企业是可以实现的,只是付出的代价会高一些,这与企业减少成本、利润最大化的思想是矛盾的。但是没有办法,环保高压态势会成为常态,如果不能满足环境的需要,企业只能选择退出。所以企业必须加大在环保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

记者:下一步您希望国家怎样对待现代煤化工产业?

王秀江:现代煤化工是个新兴产业,用煤量不到1亿吨,但我国的现代煤化工技术在国际上却是领先的。在每年的煤化工国际发展展览会上,包括东盟国家在内的越来越多的国际人士来参观考察我们的现代煤化工技术。

另外,从我国的资源禀赋来看,我国是富煤的国家,在今年的两会上,化解煤炭、钢铁行业的产能成为两会的热点话题,现代煤化工符合煤炭消费革命的发展方向,将会给化解煤炭产能提供帮助。

但现代煤化工也是新兴产业,大多数项目还正在示范阶段。我也希望在低油价的时期,国家在煤制油、煤制气等项目上给予阶段性的政策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以利于更好地发展我国的煤化工产业。

(来源:中国矿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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