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化工行业相比,化学试剂行业体量小、产量低,但却是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底层支撑,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
一个国家化学试剂产业的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这个国家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水平,化学试剂在创新能力的提升方面发挥着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不同于常规工业级化学品,化学试剂对产品纯度要求非常高。杂质含量要控制在ppt、ppb范围内,产品标准多达20~30项。而常规工业品纯度杂质含量一般以百分比计量,产品标准也只有在2~3项。因此,这样的一个小而精且高纯度、高技术含量、高标准的行业,不仅需要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的精细化和精密化,在生产管理上同样也需要与之匹配的精细化管理。
那么,我国的化学试剂管理现状如何?
国产化替代仍是目标
据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刘小明介绍,化学试剂被喻为“科学的眼睛”和“质量的标尺”,是探测验证物质化学组成、化学性质及其变化的精细化工品,应用领域覆盖多学科、横跨多领域,是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必要物质条件,也是新兴产业不可或缺的功能材料及基础材料。
“我国的化学试剂行业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其应用已经远远超出了科研和检验检疫的范围。化学试剂目前在电子信息、航空航天、国防军工、光学、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日化等行业,尤其是在微电子、航空航天、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广泛应用。其对于下游行业的战略支撑作用也更加凸显。以广受关注的芯片为例,电子级的化学试剂属于芯片产业发展的关键支撑要素之一。在生物医学领域,医用高端诊断试剂开发也是我国医疗诊疗水平提升不可或缺的主要原料。”刘小明对记者表示。
据了解,国内流通的化学试剂品种约10万种,国内化学试剂生产制造商累计生产的化学试剂达到2万~3万种,而且以通用试剂为主,科研用高端试剂仍旧依赖进口。
《化学试剂行业“十四五”规划》提出,化学试剂行业要向多元化、齐全化发展,着力开发一批高技术、高附加值、高质量的产品,特别是为信息产业、微电子产业、生物工程、生命科学、功能材料、现代医学与临床医学、感光材料、航天科学、环境科学、新能源、现代国防等领域配套的试剂产品。
在重点领域实现国产化替代,是化学试剂行业“十四五”期间必须攻克的技术堡垒。
管理方式亟待精细化
“任何一个产业发展都需要一个好的发展环境,不仅包括了市场环境、生产经营环境,还包括政策环境。当前,化学试剂行业健康发展亟需在精细化管理方面下功夫,构建一个与行业高度精准适配的、针对性强的管理模式是当务之急。”刘小明表示。
据了解,国内化学试剂行业整体运营模式与政府管理模式不匹配的问题由来已久。
化学试剂管理在许可、生产、储存、运输及使用与大化工存在着极大的差别,但长期以来,国内并没有针对化学试剂行业的专门的管理法规,在许可、生产、储存、运输及使用等环节一直采用的是与大化工生产同等的安全标准要求。这无疑会给化学试剂及其上下游企业带来诸多的不便,不仅增加了企业成本,而且对化学行业及相关下游各领域的创新发展形成了一定制约。
当前化学试剂行业在许可、生产、储存、运输及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上都存在着小题大做、不合理和不科学的地方。
在许可环节有3方面的问题:
一是经营许可管理手续繁琐。
国内流通的化学试剂品种多达10万种,化学试剂行业多采取中药配方式的采购。但现行的经营许可要求每经营一个产品都要按照品种品名分别办理经营许可,给经营企业带来许多不便。
二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难,手续繁琐、用时长。主管部门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产品的增项方面把控严格,原则上不增加。事实上,化学试剂成品浓度低、包装量小、危险性较低,完全按照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增项管理并不合理,对越来越活跃的科研用化学试剂形成了严重的制约。
三是《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中只列出了受控品种,但未对相关品种的浓度做出具体规定。事实上,易制毒化学试剂的标准溶液主要用于化学定量分析,一般浓度小于0.5mol/L,浓度极低,含量很少,难以用来合成易制毒化学品。一些易制毒化学试剂的低浓度混合物溶液,也是浓度低而难以提取和分离。按《条例》执行,严重影响了一些高科技领域科研工作的开展。
“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不仅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还增加了企业和政府的管理成本。”刘小明表示。
生产环节:
在生产环节,化学试剂都有较高的纯度要求,杂质含量要求是ppb级的甚至是ppt级,也就是杂质不能大于百万分之几。因此,化学试剂的生产设备对材质要求极高,如聚四氟乙烯或改性聚四氟乙烯材质的设备、高端石英玻璃设备等,如按相关法规要求在生产设备上加装各种传感器,就会引入杂质。
刘小明坦言:“化学试剂的生产更多的是物质的提纯和合成过程。比如液体的精馏、固体物质的重结晶等,或者是两者的复合技术。大多数化学试剂是小批量、多批次的生产过程,生产中的安全风险可控,大可不必采用大化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模式。”
仓储环节:
在仓储环节,突出问题是仓储设施缺口巨大。
化学试剂仓储主要依据《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等标准,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的审批不仅周期长,而且很难获得批准。特别是目前仓储企业主要以综合物流企业为主,专门化学品仓储企业很少,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和科技创新需求。化学试剂的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找不到合适的专业仓储地是常态,即使找到了,租金也非常高。
运输环节:
在运输环节,运输成本高的问题十分突出。
按照《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和《条例》,即便一瓶(500mL)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化学试剂也需用专用危化品车运输,大大增加了运输成本。
在使用环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规定的小剂量存放场所涵盖了教学、科研、测试等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领域,规定存放总量不超过50千克,并要求在储存室、储存柜或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管理成本。
优化管理释放创新活力
针对上述这些制约因素,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一直在积极地开展工作,推动相关政策修改,让管理政策成为行业创新发展的助力而不是阻力。
刘小明介绍,协会从有利于化学试剂行业创新发展的角度出发,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具体而细化的改进建议。
一是完善行业许可证管理。
在经营许可方面,建议按照产品类别办理许可。
在生产许可方面,对含易制毒化学品且浓度≤0.5mol/L的化学试剂标准溶液(例如盐酸、硫酸、高锰酸钾等标准溶液)以及含易制毒化学品且浓度低于10%的低浓度混合物溶液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和运输许可证给予豁免。
对于生产科研用小试级别数量的化学试剂,或生产设备容量小于100L的化学试剂生产,如企业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议简化或豁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增项。
二是建设化学试剂专用储存仓库。
在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川渝、陕西、宁夏、武汉等使用化学试剂较为集中的地域,以现有闲置仓库改建扩建为主,建设化学试剂专用储存仓库,鼓励化学试剂企业、危化品仓储企业以及民间资本多元化参与,保障科研、检测检疫、安全、环保及各行业对化学试剂的需求。
三是建议对符合规定的易制爆和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普通货物进行运输管理。
同时也建议,对符合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包装要求的包装规格为500ml/瓶的乙醚、高氯酸试剂按照普通货物运输。
四是对购买少量易制爆产品用于检验、检疫、科研和实验的项目,建议豁免安装监控设备。
购买易制爆产品时,购买单位提供用途证明即可。
“我们希望化学试剂行业可以有一个科学、合理、简单、精准的产业环境。精细化的管理有助于释放企业的创新活力,为各行各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刘小明这样表示。